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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签署防火令 发生火灾一把手要亲临火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1:34 云网

  “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火灾隐患百分之百消除、上岗值勤百分之百到位、保障措施百分之百可靠、防火责任百分之百落实。”4月10日,省长徐荣凯签署了《云南省人民政府2006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在强调上述5个“百分之百”的同时要求,如果发生火灾,各级“一把手”要亲临火场组织指挥扑救。

  发生火灾“一把手”要亲临火场

  《命令》对各级相关政府部门和相关领导的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全面落实人民政府负总责、林业主管部门担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机制和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制度。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研究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亲自抓薄弱环节,发生火灾时要亲自到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消除隐患林区一律封山严防火种

  根据此项《命令》,全省将立即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检查要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高火险地区和火灾多发区要派出工作组蹲点督察、巡回检查,做到隐患不除,工作组不撤。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也要深入到各自的联系挂钩点进行检查。

  同时,我省将实施更严格的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命令》要求,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停办任何野外用火审批手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和林缘一切野外用火,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严防火种入山。

  扑火救灾武警消防部队就近驻防

  《命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必须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持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保证火情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在扑火救灾准备工作方面,《命令》要求各地制定和完善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预案快速反应、迅即处置,特别要落实扑火经费,备足扑火物资,确保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武警森林部队、森林航空消防和各类森林消防队都要就近驻防、高度戒备,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预备役部队和民兵都要作好应急准备,严阵以待。

  4“不放过”森火案件要向社会公示

  《命令》提出,要不断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对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各级公安机关、森林公安局对森林火灾案件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外,我省当前将组织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使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施工单位、进乡村”,坚决消除盲区死角,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爱林护林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家喻户晓。(谢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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