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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定时炸弹”威胁人和环境 建旧家电回收机制迫在眉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1:51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薛宏莉

  本报讯上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的老家电,如今基本已经达到了使用年限。据统计,哈尔滨市约有300万件以上的废家电面临“下岗”,如定时炸弹一样对人和环境构成威胁。因为没有专业的回收机构,当年风光一时的老家电如今却处境尴尬,如何处置这些旧家电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家的冰箱已经使用快20年了,冰箱上并没有标明使用年限,我们一直认为冰箱只是样式和功能有些陈旧,并不知道再使用有这么大的危害。现在我想更换新冰箱,但是不卖给小贩又不知道还能怎么处理老冰箱。”看到本报近日关注超期老家电的报道后,市民王女士打来电话讲述了老家电的烦恼。据了解,哈市的老家电超期服役主要原因,就是很多市民不知道电器的使用期限和处理方式。记者在走访哈市几家大型家电商场时也注意到,大多数销售人员没有对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报废处理等作出明确说明。

  据省家电协会的理事长赵勇介绍,废旧家电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例如,旧冰箱的管道被腐蚀后,易导致制冷剂和发泡剂泄漏,破坏大气臭氧层;电视机显像管里面的荧光粉是含汞的,剧毒无比;废旧家电如果拆解不当,会使电器里的放射性和重金属元素等泄漏,严重污染环境;有的回收者将拆解下来无法利用的废家电零件直接扔掉或焚烧,也将严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体;有一些人为了把旧家电中的金、银、铂等贵重金属提炼出来,采用硫酸浸泡、火烧等操作,所产生的大量废气、废水和废渣严重污染了环境。

  目前,哈市还没有专业的老家电回收机构,回收还只是停留在作坊式,缺乏有效监管。有关人士呼吁,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法规,建立旧家电回收机制,指定专业单位妥善处理老家电。

  新闻链接:

  欧盟:1997年7月颁布了涵盖所有电子电器废弃物的新法令,1998年7月颁布了“废旧电子电器回收法”。

  日本:1998年6月公布并实施《家用电器资源回收法》,其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制造者、进口商、零售商的职责,规定家电制造商和进口商对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器4种家电有回收的义务和实施再商品化的义务。

  美国:电子垃圾拆解已经形成了很专业的分工,有专门负责拆解的公司,有专门负责电路板回收的公司,有专门提炼贵重金属的公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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