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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流动人口均须办理暂住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2:54 江南都市报

  本报新余讯胡亚平、记者刘健报道:昨日,记者在新余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获悉,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该市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流动人口均应当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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