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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首席评论:“污水菜”里的城中三农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4: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李隼

  同城媒体日前以较大篇幅连续报道了广州周边的多个菜地,使用生活和工业污水进行蔬菜灌溉,为了使得污水菜上市时的卖相好看,还大量使用了蔬菜助长剂。有关专家指出,污水菜影响健康,严重的可致癌。据广州市农业局蔬菜办的负责人介绍,污水菜地所处地区已经纳入市规划建设用地,不属于农田保护区,在过渡时期内,仍被用来种菜。检测结果
如果发现问题,将“一查到底”。

  有关部门的表态,是积极和令人欣慰的,然而,仍然有挥之不去、萦绕于怀的几个疑问。

  疑问之一,菜地的污染源为何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关于蔬菜种植的无公害标准,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一片面积达到40亩,进行着规模生产的菜地周围,竟然无法找到洁净的水源用以灌溉,有关部门是不是疏于管理了?农业部门,环保部门或者土地征用管理部门,在类似关乎民生和健康的问题上,为什么习惯性被媒体牵着走,甚至推着走?在媒体报道之前,进行有效监管的。规定动作怎么总是自选成了慢动作?按照农业局的说法,污水菜地属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暂时用作蔬菜种植。这其实是在快速城市化的地区常见的情况,不独广州如此。那么,上述职能部门面临这样一个新的课题,是不是可以有一个合理统筹,综合治理的思路?不能是土地征用完了,甚至还没有开征,只是纳入规划,建设仍未开始,这块地就没人管了。

  疑问之二,对城市化中的“三农”问题是否应该进一步有一个通盘而周密的考虑?纳入城市规划用地以后,当地的农民在安置前的生计、就业问题如何安排和管理?规划中的土地的暂时性使用方式如何规范化?这些都须通过深化认识,加强研究,整合力量来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规划用地中出现了工业污染源是否合理,这是一个问题,暂且不论。如果允许暂时用作蔬菜种植,或事实上发生了规模化的蔬菜种植,为什么不能纳入农田保护的范围,贯彻农业保护的政策规定?反过来,如果确实不宜种植,就该坚决取缔。如果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受到了威胁,被征用也罢,被污染也罢,却得不到补偿。农民为了生计,不得不在污水田里种菜,身体直接接触污染源,不见得受到的身体伤害就比吃菜的城里人要少。一味地谴责他们的道德素养和职业精神,不仅是肤浅的,而且本身就反道德,完全不是以人为本的态度。

  疑问之三,不合格的污水菜如何能够登堂入室,源源不断地流入市民的餐桌?众所周知,很难保证菜市上的蔬菜产品基本来自于合法的处于卫生和疾病控制部门监控之下的批发市场或集散地。对于无须再加工的新鲜蔬菜,老百姓的警惕性也最低。一方面,市场管理部门缺乏科技检测手段,堵住进场的大门;另一方面,老百姓也满不在乎地帮衬着流动菜贩。对于前者,可以联合各职部门执法,实行蔬菜市场的严格准入制,做不了检测就查来源,取缔流动蔬菜摊贩。这方面,北京的做法就值得借鉴:城区不设菜场,几乎所有的蔬菜都进超市,超市对蔬菜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把关,有关部门不定期抽样检查;对于后者,则要加大宣传,比如像香港政府的公益广告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方面就卓有成效。

  最后,一个很自然的疑问:污水菜的种植和流入市场始于何时?是否足以对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如果检测结果表明确实造成了罹患疾病的可能,谁来为这种损害埋单?———菜农?菜地所有者?污染源制造者?征用土地者?还是负有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一个致力于利益“多赢”的城市化行为最终竟然可能不幸地造成“多输”的局面。其实,如果菜农得到了合理的失地补偿和就业安排,各职能部门又实施了有效的监管,污水菜地事件也许没有理由见诸报端,非得借助舆论的力量才能得以妥善解决。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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