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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连线北京律师王令:我被人掐脖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5:34 新浪嘉宾访谈

  北京律师王令于3月28日下午,与他的当事人前往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自称在该院的立案大厅遭该院行政庭庭长的殴打。新浪网就此事连线王令,请当事人谈事发经过。

  新浪网:王令,你好,能否请你再回忆一下事发经过?

  王令:事情经过就是报纸刊登的那样。我去天津南开法院递交诉状,法院认为不符合立案标准,我据理力争的时候,被行政庭庭长王学林打了。

  新浪网:立案应该是立案庭的事,为什么王学林会出现?

  王令:对,我也觉得行政庭庭长出现很奇怪,虽然按照法律规定,行政庭可以帮助审查,但是否立案应该由立案庭决定,而不是行政庭。应该说,王学林说不立案是不妥当的。

  新浪网:王学林当时给你的说法是怎样的?

  王令:他先说联合起诉不受理,我说可以分开起诉后,他又说起诉的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也不受理。我让他下裁定,他说不下,我让他写收条,他也不写。

  新浪网:因为这样的分歧,他就打你?

  王令:他打我,主要是因为我说了一句话,我说:“今天是行政庭的庭长告诉我们不立案。他不下裁定,又不开收条,请大家做证。”王学林听到这句话,就过来先打了我一拳,没打着,后来又掐我脖子。

  新浪网:你说的这些有证据吗?

  王令:当时我的助手在场,还有好多位居民也在场。报警之后,民警也都询问了当事人,保存了记录。

  新浪网:为什么3月28日的事情,媒体4月中旬才有报道?

  王令:因为我就没找过媒体,是媒体看到网上的消息以后找到我的。

  新浪网:网上的消息是谁发的?

  王令:我们所向中国律师协会反映了这个事,后来律协在网上发了这事。

  新浪网:也有人说,你是借这个事炒作自己。

  王令:这个说法我不能接受。可以试着想一下,即使我要炒作自己,也不会借这样的事情。一个律师连自己的权益都不能保护,怎么能让当事人相信你能保护他的权益呢?再说,我炒作这个事情有什么目的呢?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

  新浪网:在你的从业经历中,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吗?

  王令:从来没有,最多只是法官态度不好。

  新浪网:现在南开法院调查以后说王学林没有打你。

  王令:我也看到了这个消息,我尊重组织的调查,但我认为调查的程序不能让人信服。首先,他们只询问了王学林,而没有找过我,也没有联系当时在场的居民,也就是说,只有一方的说法。其次,当时有居民现场拍照的内存卡被法院没收,那么,法院为何不出示照片呢?

  新浪网:你预料到这样的结果吗?

  王令:想过,当时认为有两种可能,一是查无实据,不了了之,二是颠倒黑白,倒打一耙。现在证实了这样的预料。

  新浪网:你的伤势应该说不严重,那么王学林是不是也不会受到严重的处罚?

  王令:应该说这件事已经够上治安案件了,至少可以责令他向我赔礼道歉。

  新浪网:如果他向你道歉,你会接受吗?

  王令:这个,会接受的。

  新浪网:你还会代理这起案件吗?

  王令:会的,这个是我的职责。但是,所里面已经跟我说了,除了手头的案子,以后我就不代理天津的案子了。

  新浪网:如果案件被受理,遇见王学林会尴尬吗?

  王令:如果立案的话,我会申请王学林回避。如果裁定不立案,我会申请南开法院整体回避。

  新浪网:现在这起案件进行到哪一步了?

  王令:我们已经按照法院要求分开起诉了,法院也开了收据,不过立不立案现在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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