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过境、乘务、记者类等其它签证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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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6:32 深圳晚报 | |||||||||
一、办理对象 1、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可以申请J-2签证; 2、经中国过境的,可以申请G签证;
3、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可以申请C签证。二、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申请表,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2、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4、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1)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申请J-2签证): 须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 (2)经中国过境的外国人(申请G签证): 须提供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及机(车、船)票。 (3)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C签证): 须提供民航或者交通等部门的公函。 (4)持特区旅游签证进入内地的人员: 原则上不受理;对确有紧急事务(工程抢修、索赔、签合同、探望危急病人、奔丧)的,须提供相关材料。二、办理部门及渠道 外国人签证应向市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并由本人亲自申请。其中外国人申请G、C签证,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代办签证的,须提供本人委托书或者接待单位、接待旅行社公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