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内瓶装气站点设立许可下移各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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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6:32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市建设局的一则通告,通告说,今后特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设立,由市建设局委托各区建设局行使行政许可权。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落实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两级政府部分管理权限的意见》(深府〔2003〕1号),以及有关行政许可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建设局决定委托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建设局在本辖区内实施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设立许可。具体事项
通告还表明,委托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截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