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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级市5年内拥有专业儿童福利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7:3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 (记者邱红杰) 民政部等15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10年基本达到每个地级市都拥有一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能力的儿童福利机构。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13日召开的全国贯彻《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会议上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力争将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十一五”规划,集中财力,
落实配套资金,集中改造和新建一批福利院,为孤残儿童提供集生活、教育、康复于一体的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救助保护场所。民政部还决定集中使用彩票公益金,重点投入儿童福利院建设。

  儿童福利机构是政府举办的集中收养孤儿、弃婴的设施,是目前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主要载体。据民政部介绍,全国目前有208家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还有600个综合福利机构设有儿童部,共收养了6.6万名孤残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实现了由封闭型向开放型、救济型向福利型、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及教育型的转变,基本保障了在院孤残儿童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的基本权益。

  民政部今年将制定“国家级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定标准”,以推动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将“孤残儿童护理员”作为国家职业标准,着手开展标准起草工作。还要在福利机构和家庭寄养工作中,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参与,开发社工岗位,为在福利机构内建立专业社会工作制度创造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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