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洗钱行贿需加强监管 学者揭露国家科研经费黑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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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8:0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 国内部分专家学者日前在接受采访时,痛斥国家科研经费被转出境涉嫌“洗钱”、行贿等现象,他们建议,科研经费财权和审批权要分离,掌握财权的政府部门要从直接的科研项目审批中退出,建立科研投入基金制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专家评审制度,只有这样,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才能顺利实现。 洗钱方式多样
前一段时间国家科研经费被转出境涉嫌“洗钱”的事情较多。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唐安国教授指出,科研经费用于洗钱的方式有多种:第一,购买设备,例如国家下拨700万元,只购买500万元设备,大笔回扣进了小金库;第二,大量购买汽车房子,最后纳为私产;第三,购买保险,例如,“我今年55岁,买5年养老保险,每月2000元,5年就是12万,等我退休后,这笔钱我可以取回,至少可以拿回本金,将来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买保险则有发票可以报账;第四,合作研究,例如,“一个亿的总课题,我说需要别人合作研究,跟对方地下约定,让他开个高价,把钱打过去,再地下分赃吃回扣”;第五,产业化,自己建立公司,拿科研经费作股份;第六,旅游消费。 成为行贿来源 此外,院校争取来的科研经费还有可能成为向某些官员、专家行贿的来源。包括:第一,送回扣。有的项目经费至少拿10%打点关节。唐安国说,一般一个专家的回扣率为项目申请费用的2%-5%。第二,送项目。专家评审通过了总课题,科研人员就拿子课题贿赂对方。 专家呼吁加强监管 中科院院士、同济大学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汪品先教授指出,现在国家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有很多大的百亿元级的科研项目。一些上亿元的大项目都让司长、处长们管着,一个处长就可以操持上亿资金。 汪品先说:“应该把每一个大项目审查管理起来,如果钱特别多,必要的话要成立专门的组。否则的话,如果大项目管理不当,资金最终流到私人腰包,达成国家中长期科技目标是不可能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