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部门:本地小排量车仍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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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9:2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牟晓翼 实习生洪厚兴)针对“小排量准上路不准上牌”的说法,广州市交警部门昨日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任何正式通知,对于小排量汽车在广州市的限行规定,暂时不会作出任何修改。这说明,外籍号牌小排量车仍旧进不了广州市区,本地小排量车仍须在有限路段行驶。交警部门有关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尚未接到市政府关于小排量汽车解禁的通知。这位人士表示,通常此类通知应该在正式实施前数月就已下发,好让执法部门有充分时间做准备。昨日记者在中山一路与东风路交界处发现,原来就设立在这里
目前,交警部门对小排量汽车违规上路依然进行处罚,其违法行为归类到“违反交通标志”中,处罚措施为罚款200元。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