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贪污受贿4000多万 胜利油田原总裁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0:05 扬子晚报

  济南电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裁李荣兴等三被告人特大贪污、受贿案,昨天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自1999年10月至2004年3月,李荣兴利用其担任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便利,采用收入不记账、骗取等手段,两次贪污公款,计款3698万余元;其中,2003年9月,李荣兴伙同同案被告人、北京井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敏、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副总经理、聊城分公司经理刘毅,在大明公司和井田公司合作过
程中,采取抬高土地价格的方法,一次贪污公款3500万元。此外,李荣兴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7个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现金、银行储蓄卡、美元、港币、高级组合音响等折合人民币493万余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