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媒体推行网络新闻信息评议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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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0:10 北京日报 | |||||||||
(上接第一版)当天,评议会做出第一项决定,要求成员网站在5天内自查自纠、互查互纠违约行为,并向评议会提交纠查结果。评议会还决定,为了保证评议制度的公平、公正,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民评议员。评议员的条件是:居住在北京地区的成年网民,大专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网龄,熟悉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报名电子邮件地址:xiehui@baom.com.cn。RJ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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