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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状告财政局 局长登门给“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0:20 大华网-汕头日报

  【核心提示】4月3日,湖南省常宁市荫田镇爷塘村农民蒋石林以一个普通纳税人的身份,以“财政局超预算、超编制购买豪华轿车”为由,将常宁市财政局告上法庭。此事引起网民一片热议。4月10日,是常宁市人民法院给出是否受理答复的最后期限。上午10点,新华网记者在爷塘村村口见证了两路人马戏剧性相会的一幕:一方是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朱志国一行告知蒋石林“法院不受理”后回市里,一方是县财政局局长周年贵一行赴蒋家送“说法”。朱志国告诉记者:“蒋石林接到关于‘不受理’的《行政裁定书》后态度冷淡,没说任何话
。”周年贵在车上对记者说:“蒋石林不理我,我也要去他家。被人戏称为‘财神爷’的财政局成了‘被告’,我一时心里受不了。经过7天冷静的反思,我认为应该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维护公民的批评权。我要登门给蒋石林送‘说法’,诚恳地向他道歉,当面作自我批评。”纳税人状告“财神爷”蒋石林今年44岁,初中文化,现任爷塘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已有两度“民告官”的经历。蒋石林是自己通过法律手段使村主任这顶“帽子”失而复得的。1999年,蒋石林成为爷塘村第一个通过“海选”当选的村主任。2001年,由于蒋不听从荫田镇领导的工作安排,被镇党委、政府宣布免去村主任职务。蒋不服,一纸诉状将镇党委、政府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蒋胜诉,他“官复原职”继续任村主任。从此,蒋石林与法律结缘,经常看《宪法》《行政诉讼法》等书籍以及媒体的法制栏目节目。第一次告状是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村民们普遍对蒋石林表示理解;这一次状告财政局,村民们则认为蒋石林是“多管闲事”。早在今年1月18日,蒋石林从一位县人大代表处听说常宁市财政局去年“违法购买了两辆小车”一事后,当即给市财政局寄去了《关于要求常宁市财政局对违法购车进行答复的申请》,认为财政局的湘D72783号别克牌小车和湘D72583蒙迪欧牌小车是违法所购,是对纳税人的钱的不当利用。依据《宪法》有关规定,他有权要求财政局将对此事的处理情况给予答复。2月16日,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雷柏生一行专程到了蒋石林家里,对他的申请材料进行了简单的面对面答复。但是,蒋石林对雷柏生的答复不满意,于4月3日将一纸诉状递到常宁市人民法院,提出了三条诉讼请求:一、确定被告拒不履行处理单位违法购车和给原告答复的法定职责行为违法;二、确认被告在2005年超政府预算超政府小车编制购买两辆豪华轿车,滥用国家税款侵害纳税人合法权利的行为违法;三、依法将违法购置的轿车收归国库,维护财政“管家”的职责。4月10日,经审查,常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作出了《行政裁定书》并送达蒋石林。《行政裁定书》说“起诉人蒋石林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符合起诉条件,故法院不予受理。”“财神爷”给农民送“说法”蒋石林住在一栋简陋的土砖瓦房里。一见面,周年贵便主动向蒋石林问好,蒋石林有点尴尬地握住了周年贵伸出的双手。周年贵对蒋石林说:“虽然法院依法没有受理你的诉状,但我们认为你告状有一定的道理。我们这次上门,一是实事求是地向你说明有关情况;二是上次我没有上门答复你的申请材料,今天向你表示歉意,并诚恳地接受你的批评;三是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周年贵拿出所有相关的原始凭证,一一详细地向蒋石林进行解释。他说,从1996年到2006年,市财政局共进了7辆小车:第一辆车是1996年经主管副市长签字审批购买的普通型桑塔纳,价格是16万元,10年跑了30万公里,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2005年3月10日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管岭镇政府;第二辆车是1998年湖南省财政厅配置的一辆猎豹牌“农业税征收专用车”,跑了5年之后,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2003年赠送给了宜阳镇政府使用;第三辆车是2000年经主管副市长签字审批购买的一辆2000型桑塔纳,价格18万元,在跑了25万公里之后,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2006年3月21日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江河乡政府;第四辆车是2003年湖南省财政厅配置的一辆猎豹牌“农业税征收专用车”;第五辆车和第六辆车就是诉状中所说的2005年所购湘D72783号别克牌小车和湘D72583蒙迪欧牌小车,这2辆车价格都是19.98万元,是经主管的常务副市长詹国发签字同意、衡阳市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办公室审批购买的;第七辆车是今年1月湖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局奖励的一辆猎豹牌越野车。周年贵说,从2001年到2004年共4年局里没有买车,资金有结余,经常务副市长批准,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拨付资金去年采购了2辆车,全年经费没有超出预算,也没有超出湖南省关于科级单位购车在20万元以内的标准。虽然近10年财政局所购小车都在财政局包干预算总额之内,所购车辆和上级配置、奖励的车辆来路正当、符合程序,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名义上长期超编和实际上短期超编现象。常宁市委、市政府发文核定财政局4辆车的编制,但由于出售、赠予的3辆车没有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造成财政局名义上小车长期超编。从今年1月16日省财政厅奖励一辆猎豹牌越野车至3月21日局里出售给江河乡政府一辆2000型旧桑塔纳期间,财政局拥有5辆车,实际上短期超编1辆。蒋石林1月18日寄出的申请书认为小车超编是属实的,但4月3日递交诉状时已不存在超编问题。二是小车支出费用大。经匡算,平均每辆车一年的费用支出近7万元,其中修理费1.6万元,油料费2.7万元,过桥过路费3000多元,保险费5000元,交通规费1200元,司机工资、补助1.5万元。全局一年养车开支就达近30万元。听了周年贵的说明,仔细查看了相关的凭证、文件、会议记录和领导批示,蒋石林铁青的脸慢慢转晴,最后表示满意。他说,他接受法院依法作出的行政裁定,特别是周局长亲自登门说明实情,以后不再往上状告财政局买车一事了。告别时,蒋石林紧紧握着周年贵的手,笑着说:“我是依法行使我的纳税人的权力,请局长理解;由于对包干预算不了解,加上条件限制,调查取证不详细就匆忙上告了,请周局长不要往心里去。”蒋石林希望要依法行政常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詹国发对记者说,作为农民,蒋石林状告财政局值得我们反思。这起不同寻常的民告官案件,彰显出普通纳税人民主和法制意识的增强,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欲望和能力的提高,我们应该感到欣慰,应该尊重他的权力,同时也警醒我们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他说,财政局去年更换旧车购置2辆新车,符合现行的3条规定:一是符合旧车使用年限已到5年或所跑里程超过了25万公里的规定;二是财政局共有4辆车的编制,处理2辆旧车后空编2辆;三是财政局包干预算没有超出,有钱买车。但是,如果经过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就更好,购买公车的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有待更加完善。他说,蒋石林将推动常宁市公车改革。从买车到养车,路上的行政成本不是个小数字。我们将以蒋石林告状为契机,以既有利于工作开展、又兼顾节约行政成本为原则,抓紧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尽快推进全市公车改革。财政局长周年贵认为,不透明的财政管理必将产生“瓜田李下”的猜疑。蒋石林告状一事让我们得出教训,我们一定要建立“阳光财政”。同时,财政部门用钱尤其要加强自律,只有自己率先依法管好、用好每分钱,才能管好、用好全市的钱。常宁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超麟认为,蒋石林告状促使我们进行财政预算改革。过去笼而统之的“一锅煮”式的包干财政,容易出现有些项目乱花钱、有些项目没钱用以及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等现象。目前全市已有13个单位实行部门预算取代包干预算,并取得初步成效。我们要继续细分预算项目,逐步进行完善,在全市加大预算改革力度。(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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