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治理商业贿赂不得以罚代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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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0:32 沈阳今报 | |||||||||
今报讯(通讯员康喻强记者牛向东)昨天,沈阳市工商局出台了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方案,并将据此“广泛梳理线索,深挖商业贿赂”。 此次出台的《沈阳市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将重点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治理。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名义的商业贿赂行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