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药品成本也算商业贿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1:40 青年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了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六项重点,在购销环节给予医务人员回扣、虚报成本抬高药价等行为位列其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公布了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010)68316087。 来源:青年时报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