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内蒙古鄂托克旗启动禁牧休牧行政问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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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5:4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呼和浩特4月14日消息 (记者阿都钦、鄂尔多斯台记者张瑞争)从今年起,内蒙古鄂托克旗对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状态实行严格的领导干部问责制。 问责制规定,各苏木(镇)、嘎查(村)在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状态实施中,党政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苏木(镇)全体干部都要包户。凡因工作不力,所包农牧户出现偷牧现象2次以上的,包户干部年底按不称职对待。嘎查村党支书、主任负责本辖区的禁休牧工
规定相要求农牧口各部门要加强对各自项目区的管护和督察工作,凡因工作不到位,项目区偷牧现象严重的,主要领导要调整工作单位,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给予降职或降级处理,管护人员就地解聘。同时,对禁牧、休牧工作成绩显著的地区和个人,旗委、旗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禁牧、休牧工作成绩突出的苏木镇、嘎查村党政主要领导要给予重奖,干部职工予以推荐重用,优先提拔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