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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人质刀刺民警 民警开枪毙匪于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5: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人质得以安全解救。检察机关认定开枪符合法定程序

  本报深圳讯记者前天从深圳警方获悉,本月11日晚23时许,警方在西丽留仙大道与沙河西路交界路口现场击毙一名劫持人质犯罪嫌疑人,并安全解救人质。

  据介绍,本月11日晚22时30分许,在西丽镇一手机店发生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
韦某某假借买手机抢走一部诺基亚7260手机,店内三名员工立即追出,韦某某拿出一把匕首刺伤一名员工后夺路而逃,该店员工紧追不舍,同时高呼打劫。恰巧巡逻民警发现,一边向上级汇报,一边追捕,犯罪嫌疑人韦某某一直逃到西丽人人乐商场背后,民警勒令韦某某放下凶器,韦不但不遵从,反而持匕首扑向民警并叫嚣:“要么打死我,要么放我走”,民警警告犯罪嫌疑人韦某某不要乱来,但其更穷凶极恶,挥舞匕首刺向民警胸部,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果断朝韦某腿部开枪。韦某左腿中弹后,逃向人人乐商场门口,途中劫持一名女工,并用匕首抵住女工的脖子,周围顿时围观许多群众。

  警方与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对话,劝其释放人质,犯罪嫌疑人情绪激动,不肯放掉人质,并要求警方提供一辆汽车。为了稳定犯罪嫌疑人情绪,确保人质安全,警方安排民警驾驶汽车带犯罪嫌疑人韦某离开现场,等待时机抓捕。

  民警一边开车一边稳定犯罪嫌疑人情绪,但犯罪嫌疑人的情绪更加激动,要求在西丽镇沙河西路、留仙大道下车以寻找逃跑地点。23时许,汽车行至留仙大道和沙河西路十字路口时,恰遇红灯,车即刻停在路口。民警抓住时机悄悄靠近汽车,刚要打开车门,犯罪嫌疑人韦某挥匕首朝民警刺去,民警果断将犯罪嫌疑人击毙于车内,并将人质安全解救。经检察机关认定,民警开枪合法,全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宋毅龚宣)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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