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小排量车尚未全面解禁 目前无具体时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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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23: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广州四月十四日电 (记者 王华) 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今日对记者表示,对于“小排车解禁”一说尚不能成立,而是将此前的“停牌令”改以“环保”作条件限制。这表明广州对小排量车上牌上路态度有所松动,但目前尚无具体时间表,对解禁仍有“观察距离”。 广州市政府日前出台《广州市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引发
广州市政府五年前发出通告,对小排量车“停牌”。此次下发的《意见》是按照法定程序废止“停牌令”。而竖立“非节能环保车辆”限行标志。 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到,解除对外市籍一千CC以下微型车辆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限制。有关部门将通过实施环保标识化管理,再次对解限的小排量车做出“限制”管理,以“非节能环保车辆”作为限行标准。 但由于国家尚未明确环保节能标准,广州小排量汽车上牌的时间表要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后才能进一步制订相关规定,予以明确。 业内人士就此事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提醒,此次节能环保型小排量车放开的意义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大。受国内目前生产工艺所限,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小排量汽车品种和产量非常少;车多了,环境也就差了,并加大了城市管理成本,原来以为解禁小排量的种种好处恐怕未如理想;由此也将大大增加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