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精灵”色诱行窃 犯罪嫌疑人现已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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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1:5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注册6个QQ号,约见男网友开房过夜,趁其熟睡或洗澡之际盗窃财物后溜之大吉。近日,合肥市包河公安分局刑警一队成功侦破利用互联网作饵,色诱伺机行窃的系列盗窃网友财物案件。 “艳遇”后破财
4月5日,包河公安分局刑警一队接到一年轻经理尚某的报案,称其被网友偷窃财物。 据其介绍,4月4日他由上海到合肥出差,晚上在网上聊天时,一网名为“网络精灵”的女网友主动与其搭讪,并约其见面。 见面后,该女网友自称叫李群,尚某随即带李群回到自己居住的某酒店8411房间。一番云雨过后,尚某沉沉睡去。凌晨时分,尚某醒来发现李群已不见踪影。尚某发现自己刚刚花2800元购买的手机不翼而飞。 网上撒法网 值班民警听完尚某的叙述后,得知此“网络精灵”个头高挑,一头金发,左眉心长了一颗美人痣,操一口带着南方口音的普通话。 办案民警经认真分析,判断认为:此女应不是初犯,估计还会上网寻找猎物。办案民警立即在互联网上精心编织一张法网,时刻监视着“网络精灵”的踪迹。 “精灵”终被擒 4月11日凌晨,民警欣喜地发现“网络精灵”在网上出现。警方立即赶往位于宣城路的某网吧,将正在上网寻找猎物的“网络精灵”擒获。 经审查,“网络精灵”郭某,今年31岁,芜湖人。据郭某交代,她有6个QQ号轮流使用,现已在合肥成功作案9起。每次作案后,她都将受害人打入黑名单,让对方再也找不到她。目前,郭某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刘晖 本报记者 邵玏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