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 找人顶替逃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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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2: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合肥人何某酒后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处罚和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竟找人顶替。最终,何某不仅没有获得赔偿,警方还依照法律规定对他进行处罚。 4月11日晚11时许,合肥市122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机场路高速公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三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看见一辆号牌为皖AB8×××的面包车与一辆转弯的宣城号牌大货车发生相撞,面包车一方聚集一帮人正在找大货车驾驶员索赔。民警
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大队进一步询问。当民警询问周某事故发生的具体情节时,周某却说不清楚,这使民警对其产生怀疑。民警继续盘问周某面包车行驶证上的住址是哪里,周某犹豫后说是大圩乡晓星集,而行驶证上显示的却是合肥市庐阳区。最终,周某不得不承认他并不是面包车的驾驶人。 原来,当晚周某的一个朋友找到他,说何某酒后开车出事了,因害怕法律处罚和保险公司不赔偿,让他顶替何某充当驾车人,周某一时糊涂就当了“替身”。 4月13日,真正的驾车人何某来到交警三大队,承认酒后驾车肇事并找人顶替的事实。警方对其处以罚款并暂扣其3个月的驾驶证,同时对充当“替身”的周某也进行严厉的训诫警告。目前,此事尚在进一步处理中。 (张树人 本报记者 邵玏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