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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声中 “摩的”悄然涌进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2:0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薛辉 王浩志实习生 俞捷

  “摩的”司机小赵最近有点烦,以前他在福州的新店浮村公交站载客,只有三五个同行,大家倒也和睦相处,现在冒出十五六个对手来,大家常为抢客人发生争执。小赵说,每天不但要提防着交警和城管,还要和一群人抢饭碗,有了竞争还真辛苦!

  尽管如此,小赵说他也不后悔从“的哥”改行开“摩的”,因为这样不但可自由支配时间,收入也不错,少时一天八九十元,遇到下雨天或高峰期,上百元没问题,一个月能进账三四千。在诸如圣诞节和情人节时,他一个晚上就能赚300多元!

  尽管“摩的”的不安全以及肇事的惨状时常见诸报端,可近来,福州城内几乎随处可见“摩的”是不争的事实,大批的“摩的”游击队已悄悄从城乡接合部成功突围,遍布在小区、超市、车站……

  福州究竟有多少“摩的”呢?记者没能从有关部门得到明确的统计数字,按照一些“摩的”司机的说法是“有几万辆”。

  【调查】

  “摩的”候客一字排开

  在福州街头,要找“摩的”很容易。

  4月12日下午5:30,东水路口公交站前后一字排开停着6辆摩托车,附近的几个岔路口,也都有“摩的”在雨中等客。适逢大雨,加上的士交接班,又是下班高峰,公交拥挤,“摩的”自然而然成了很多人便捷的交通工具。

  “坐车吗?”“去华林路福建日报社多少钱?”“10块。”一个披着雨衣30岁左右的“摩的”司机双手拧动油门答道。“走五四路,10分钟内保证到!”这时,一辆刚送完客的“摩的”开了过来,两辆接到客的“摩的”则飞速地朝五四路方向开去。

  4月13日11:20,新店浮村,公交车站停着11辆“摩的”。公共汽车刚一停稳,顷刻间,一群“摩的”便冲上去揽客。一番讨价还价后,三辆“摩的”载客绝尘而去。其间,不时有载完客回来的“摩的”加入待客行列。

  “摩的”四大生存法则

  是什么使得“摩的”有这么大的市场需求?记者发现有四大生存法则。

  一、收入比开出租车还高。小赵给记者算了笔账。开出租车时,白班加夜班营业额不到600元,扣掉一天的油钱180元,再扣掉交给老板的280元,两名司机再分剩下的140元,一个月下来,收入差不多2000元左右,还要几乎每天出车。现在的他,一天油钱不过十几二十元,一个月收入至少2500元以上。而且开“摩的”可以自由支配上班时间,载客高峰期为早上7点到8点,中午12点到1点,晚上8点到9点,而不必像出租车,有时空车还得满街跑,耗油呀。还有就是,目前属于“非法载客”,也不必缴纳什么税费管理费了。

  二、低价上门服务招徕回头客。长期开“摩的”的司机往往还有一大批固定的“乘客”。小陈开“摩的”5年来,有了不少老客户。他把手机号码告诉老主顾,他们一旦有需要,电话一打,他就上门载客。一个老主顾要到山上学车,他每天早上固定7点去小区接她学车。小陈说,长期从事这行的,一般都有回头客。

  当然,吸引客人乘坐“摩的”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收费“公道”。一些乘坐者告诉记者,上下班公交车太拥挤,打的又比较贵,特别是晚上公交车收班早,选择“摩的”总比打的省钱,认为收费不合理,还可以讨价还价。如果目的地不远,又不想走路,一两块钱就搞定,方便还实惠!另外,如果在交通高峰期,堵车严重,摩的还能“走街串巷”,比打的还快。

  三、公交不够发达。公交车不够发达也是“摩的”有市场的一个原因。在城乡接合部甚至很多城区里的小区,都没有公交线路,不少人也都选择“摩的”作为出行工具。

  四、取证难部门执法难。记者了解到,“摩的”目前由交巡警部门和城市执法部门共同管理。交警管理路面乱停车、无牌无照假套牌等行为,“摩的”的非法运营则由城市执法局来管理。由于“摩的”非法营运取证较难,只有在双方现场交易时才能认定,因此增加了执法的难度。

  有关人士还指出,从事“摩的”营运的,许多是无一技之长者,“摩的”运营准入条件较低,获利较快,许多从事“摩的”运营的都是外来务工者。

  【部门】

  禁“摩的”的N个理由

  由于“摩的”有损省会城市形象,影响交通秩序,增加尾气污染与噪声污染,而且很多司机不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时常也发生“摩的”为赶时间而与卡车相撞的血案;摩托车又属于事故高发车型,乘客也不能索取任何票据凭证。福州就多次发生过“摩的”出事故,乘客难以获赔的事例。因此,福州市很早就将其定为打击取缔的对象。但由于拥有广大市场,单纯依靠部门的打击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彻底取缔“摩的”。

  【声音】

  “摩的”合法化

  满大街跑出谋生的“摩的”司机一方面给部分群众带来了出行的便利,但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和交通问题该如何解决?又如何来保证公交车出租车这类正规车辆的运营秩序和市场空间?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城市执法管理局已将“摩的”的管理下放到各个区县执法部门,分区划片的管理方式也将有利于规范和打击取缔,并延伸到次干道、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新村楼院等,加大对“摩的”的打击,一旦发现便予以坚决取缔,以保障市民安全。

  但是针对目前执法存在的种种困难,和“摩的”广大市场的客观存在,有人建议,将“摩的”合法化,使其从游击队改为正规军,并规范管理。但有关部门并不看好这个建议,理由是,虽然外地有尝试过这样的做法,但福州市目前对“摩的”采取的是取缔的做法。而且,由于数量庞大,规范改为正规军有极大的难度,且变为正规军后,车主需要缴纳一些相关费用和税费,因此仍会出现大量非法“黑车”。

  □相关链接

  石狮东莞“摩的”合法化

  石狮:1997年,石狮市公安机关牵头成立营运二轮摩托车工协会。协会下设营运摩托车管理办公室,简称“二轮办”,把全市载客的二轮摩托车纳入公安部门的管理范畴,将散兵游勇式的“摩的”司机组织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摩的”会员每个月只要缴10元的会员费、20元的管理费就可以了。为了将这些“合法”的“摩的”与非法的“黑摩的”区分开来,石狮市还专门给这些“摩的”漆上合法化的标志。比如,在摩托车厢上漆上“狮子头”,挂“狮营”标志牌照,统一穿上“义务治安员”服装。

  东莞:摩的“司机”驾驶着由东莞市有关部门统一发牌的“摩的”,就可在大街小巷中自由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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