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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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2:16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林银来 本报讯 昨日,省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具体治理方案,于4月25日前将治理机构和治理方案上报省建设厅。联系电话:0591-87613785。
通知明确: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两大部位。前者主要发生在规划和市场准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屋拆迁、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以及追加投资等环节上;后者主要发生在资产评估、取得特许经营权等环节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