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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人员沦为“水上一把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3:35 现代快报

  长兴—湖州—上海(长湖申)航线的上万船民终于可以松口气:在该航线江苏吴江境内的水域航行时,不必再为地方海事部门横征暴敛而心惊了。

  日前,江苏省交通厅党组做出决定,对吴江市地方海事处违章执法严惩不贷,整个吴江海事系统70%的骨干人员受到查处,上至主任、所长,下至办事员,有8人分别被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撤职或开除处分。擅自设立的罚款、收费站点也被撤销。

  “治超”罚款

  实为买路钱

  长湖申航线是浙北、苏南地区的主要水运干线,近两年来,该航线吴江段的水运秩序却遭到破坏,船民要一次性预交一个季度的“超载罚款”。交了钱,不管怎么超载,一律放行;否则就被扣船、拆动力,甚至卸掉方向盘。

  3月7日,新华社记者跟随运输船一路暗访发现,从苏、浙交界处到沪、苏交界处的短短45.7公里航线上,分布着3个检查收费站,其中芦墟“执监点”更属未经省级政府批准擅自设立,为非法收费。

  浙江安吉某船民提供的一份湖州至无锡每月“超载费”清单显示:八都1000元、平望1000元、分水墩1000元、宝带桥900元、横塘800元、浒墅关500元、望亭1000元、新安1600元,八道关卡一年“超载费”高达9.36万元。

  为躲“罚款”,一些船民不惜铤而走险,趁天黑或检查人员吃饭时强行冲过收费站点。大量船只短时间内争抢过关,因此已发生多次沉船事故。

  滥收乱罚甚至引发恶性事件。2003年底的一天,湖州货0960号船主徐宝余接连两个航次被扣船,走投无路吊死在吴江平望港监站(现改名为海事所)的铁门上。2005年8月,一名海事协管人员在上船罚款过程中与船民争执,溺水而亡。

  每年至少被罚走2亿元

  船民们反映,长湖申航线船舶超载、违章现象确实比较普遍,对超载罚款并无异议,问题是吴江地方海事部门将“超载罚款”制度化、常规化,船民在上一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后,就得买完下一季度的“超载费”,碰上修船、春节停航也照交不误。

  一名男性船民说:“我今年2月8日开始跑,到3月8日才跑了4个航次,现在芦墟站的罚款已经交到二季度了。这两年交的超载费可以装满一塑料袋了。”船民们说:“他们(海事人员)比耗子还精,为了掩人耳目,罚单写的都是某一个航次,但检查站看见罚款单就心里有数,一个季度内一律放行。”

  记者仔细阅读了20多份所谓的超载“处罚决定书”,发现漏洞百出。2005年6月27日,某航运有限公司的8条船一天交了半年的超载费计19200元,“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的“违法事实”是在吴江市平望、八都海事所附近被查超载,但“船舶航运签证簿”和装卸货单上的记录证明:当天,三艘轮在上海浦东卸货,一艘轮在上海松江,另外四艘船在湖州码头装货,根本不在吴江境内。

  “罚单是海事处自己先做好的,我们只去了一个人送钱。”船老板说。另一名船主则表示,有时甚至连罚单上的船主签名都是海事部门让人代签的。

  在罚款数量上,吴江海事处根据关系好坏“自由裁量”,从1000元到4000元不等。“送礼、请吃、请玩,他们就手下留情。”船主姚先生说,为了买“超载费”时便宜些,大家都托人找关系,因此滋生了一批“黄牛”,与个别人内外勾结,搞权钱交易,从中捞好处。

  根据湖州一家海事事务所的调查,吴江海事处和苏州城区海事处辖区是船舶进入黄浦江、苏州河的必经之地,仅从湖州地区的运输船受罚的情况看,每年至少被罚走2亿元。

  自收自支

  导致“以罚养管”

  记者采访发现,吴江地方海事处以“治理超载”为名行敛财之实,背后是一系列体制矛盾:担负水上安全管理职能的地方海事属事业单位,吃的不是财政饭,经费靠自收自支,罚款收入的70%由财政返还,这种收支安排客观上导致了以罚养管、执法敛财,而水运超载的普遍存在,又使得罚款成为可能。

  据航道部门统计,2003年吴江地方海事处辖区内长湖申线、京杭运河以及苏申外港线的船舶流量超过142万艘,货运量超过1.9亿吨。与此对应的是海事部门人力、财力的捉襟见肘。据了解,吴江市地方海事处的人员编制从1987年延续至今未变,于是海事部门大量雇佣协管人员,江苏省地方海事局的一名负责人说:“由于素质较差,他们往往将罚款的权限用足、用过。”

  船民反映,水上管理体制混乱,“九龙治水”和“苛捐杂费”使得水运陷入宁罚也超、不超即亏的怪圈。繁重的规费包括内河航道养护费、货物港务费、水路运输管理费、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工商管理费、治安费、卫生费等。据测算,湖州到上海航线,每条船每月缴纳规费竟高达6840元。姚玉洁徐寿松胡作华(据新华社上海4月14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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