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工地民工被撞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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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3:35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诗语记者马乐乐)去年6月22日上午,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边,旁边没有设警示标志,民工陈某奉命站在路边“指挥”过往车辆,免得影响工程进度。突然,一辆“康明斯”驶来,陈某走上前,挥动手中的铁锹,想引起司机注意将车拦住。然而“康明斯”车身太大,司机根本没有看到他。前行的车撞到了铁锹,铁锹反弹击中陈某的脑袋,他向后跌倒,后脑重重地撞在地上,后不治身亡。
事后,双方因为赔偿起争议而闹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货车司机的驾车行为和民工的死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属于交通事故。近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三责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司机、车主再赔6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