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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7: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出台了《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则》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规则》明
确规定,“制定价格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联系紧密的,可以参考国际市场价格。”

  根据《规则》,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依法履行价格(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可以向定价机关提出制定价格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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