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测绘条例 现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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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7:11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首席记者叶枫报道 房产测绘部门将房屋的面积测量不准,损害房主的合法权益,将可能被处罚1万至3万元的罚款。这是昨日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辽宁省测绘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辽宁省法制办设立征求意见联系电话:(024)8689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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