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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总就《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7: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关明)4月2日,山西省总工会召开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各界人士就《劳动合同法(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与会的专家、企业家、工人、农民工、劳模和工会干部从《劳动合同法》的监督、执行、保障和法律中所涉及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工作时间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姚新章要求,要站在建设和谐社会、推动民主进程的高度,认识《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重要意义。他说,劳动关系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在和谐社会中的位置至关重要,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劳动用工制度,因此,必须依法规范劳动关系。他强调,社会各界要联系实际,关注重点问题,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要联系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实际,参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违法及产生纠纷时调处的实际,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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