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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典”将被重罚8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7:5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 4月13日,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就欧典事件表态,他表示,中消协在这个事件中的确有些失察,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代言人,其公信力受到了损害。另据了解,目前对欧典的处罚已经确定,罚款金额在800万元上下,而处罚理由为违反广告法、发布违法广告。

  “号称行销全球80多个国家,源自德国,著名品牌地板德国欧典总部其实根本不存
在,存在严重欺诈消费者行为。”央视“3·15”晚会向全国消费者揭开了这个内幕。欧典地板“德国出身”被媒体曝光后,公众将疑问的目光投在连续6年使用中消协“3·15”标志上。从欧典被曝光涉嫌虚假宣传到今天,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消费者也一直在等待最后的消息。

  13日,据当事方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工商部门对欧典的处罚基本已经确定,罚金在800万元上下。处罚的理由不是之前风传的商业欺诈或虚假宣传,而是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违法广告。

  13日,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透露,欧典在2004年下发给分销商的宣传页上宣传有“德国出身”一事,他们并不知情。因为这些宣传页并没有对外发布,“中消协在这件事上存在失察。”这是中消协在欧典事件后首次表态。

  董京生介绍,2000年6月,中消协联合有关部门,对地板做了一个比较实验,其中欧典的木地板属于质量较好的。2001年,欧典提出使用“3·15”标志,在经过严格审查后,中消协与欧典签订了协议,同意其使用“3·15”标志。董京生表示,协议中规定欧典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遇到问题,要先行解决,服从消协调节,不能增加社会负担。

  在欧典事件后,中消协也对欧典进行了调查,发现欧典有些地板确实有进口报关单。据中消协统计,在2003年到2005年,北京地区共接到关于欧典的投诉不到20件,而且都是售后服务,没有涉及到质量的投诉,而且都得到了妥善解决,投诉到中消协的则没有。

  董京生表示:“一旦政府职能部门对欧典的行政调查结束后,得出的调查结果同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内容相符,中消协将立即停止北京欧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3·15”企业信用标志的授权。” (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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