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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食河豚预警遭遇“扬中难题” 监管左右为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7:50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天,本报以“特别关注”版报道了省卫生厅发布慎食河豚预警通告以及卫生部门公布举报电话的消息,但记者从扬中市了解到,该市吃河豚依旧“高烧不退”,同时作为监管部门,镇江市卫生监督所则陷入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

  记者从镇江市卫生监督所许可受理科了解到,昨天镇江仅在中午接到一个只讲了一句话的举报电话:扬中这么多人吃河豚,你们还管不管?记者和扬中市卫生监督所联系,该
所一位工作人员居然还不知道有“预警”的事。同时,记者多路打探到,扬中多家持有该市烹饪协会和河豚文化研究会颁发的合格宰杀烹饪资质的饭店,河豚照样大吃不误。扬中烹协秘书长、河豚文化研究会会长何百采告诉记者,在近6年期间,扬中还没有发生过一例吃河豚中毒事件。扬中宰杀、烹饪河豚的技艺都比较成熟,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在扬中红白大事,不上河豚绝对会被当成没有面子的事,不仅饭店会烧,而且村村组组都有人会烧,吃河豚已经成为扬中的一种民俗。在扬中要将吃河豚禁掉,即便能管住大饭店不杀不烧,但也管不住民间的宰烧。

  不过,何百采还是认为推出预警通告很有必要,因为全国如扬中一般有特定环境和成熟技艺的不多,而且河豚毕竟有毒性,私自或者随便宰杀烹饪都十分危险。但对预警“格杀勿论”他表示怀疑,在刚刚结束的江鲜美食节上,河豚是江鲜的绝对主角,南来北往的客至少吃了200吨的河豚。他表示,不管预警或封杀,都不能阻止他们申报“河豚特区”的决心和进程。

  面对预警下的火爆,镇江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陈国年首先认为在《食品卫生法》没有修改之前,扬中宰杀烹饪河豚都是违法的。同时,扬中烹协等颁发的宰杀烹饪证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宰杀、销售、加工、食用,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就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当记者问他有无就火爆现状采取什么措施时,他则觉得“不现实”;记者再问他有无吃过河豚时,他则说:镇江有几个人没有吃过?但对于扬中要申报成“河豚特区”,他谨慎地回答:不容易。(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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