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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危行业引入商业保险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8:0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宁安监记者吕宁丰)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推进高危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会议。通过在大企业试点,我市将逐步推广综合保险,避免以往因保险不到位造成的政府对安全事故承担无限责任的局面。

  在高危行业实施由商业保险机构承保的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在我市尚属首次。昨天应邀参加会议的有市交通局、化建集团、扬子石化、金陵石化、南钢、金陵船厂、梅山矿业公
司等部门和大企业。与会的人保、太平洋、永安、大众、阳光等5家保险公司,被市安监局指定对我市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进行承保。5家保险公司为高危行业企业设计了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3个险种,保费全部由企业承担。以雇主责任险为例,按雇佣职工人数从100人以下到2000人以上分5个档次,企业年交保费3.5万元至20万元不等,发生事故后每个职工最高赔偿限额为20万元。

  据悉,此次5家保险公司成立了保险共同体,由人保财险担任首席保险人,发生事故后由人保理赔专家出面进行事故勘查、事故损失测算和定损,然后统一赔付给参保企业。人保一位专家介绍,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赔偿金少则几千万,多则上亿元,单靠一家保险公司承保风险很大,成立共同体,采用了国际保险业界通行做法,由一家公司承包后,再分保给其他公司实行再保险,以降低市场风险,也有利于推动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顺利开展。

  据介绍,全市每发生10起伤亡事故,8起以上发生在高危行业。此次在高危行业推出商业保险,就是尝试通过经济和行政调节的手段,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商业保险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的高危行业保险体系。(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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