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索要及受贿数百万 宁夏国土厅原副厅长被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8:08 扬子晚报 | |||||||||
宁夏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王英福因涉嫌受贿数百万元,昨日被宁夏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今年55岁的王英福,曾任宁夏贺兰县县长、县委书记、银川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自治区土地局局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自治区残联理事长、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巡视员。
据宁夏人民检察院14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介绍,1月23日,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英福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王英福闻风潜逃。2月3日,专案组在北京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用于潜逃的13万元巨款。2月5日,犯罪嫌疑人王英福被刑事拘留,4月14日被正式逮捕。 检察机关初步查明,1998年至2003年,王英福任自治区土地局局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和自治区残联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有关单位审批征地手续和发包建设项目过程中,非法索要和收受相关单位贿赂达数百万元,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受贿罪。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