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司法部门开展审前社会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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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8:10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日前,惠山区司法局玉祁司法所接受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审前社会评估。据了解,接受异地法院委托,进行非监禁的审前社会评估,在我市尚属首例。 暂住惠山区玉祁镇的淮阴人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负责审理此案的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决定对李某进行审前调查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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