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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司法部门开展审前社会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8:10 无锡日报

  本报讯日前,惠山区司法局玉祁司法所接受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审前社会评估。据了解,接受异地法院委托,进行非监禁的审前社会评估,在我市尚属首例。

  暂住惠山区玉祁镇的淮阴人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负责审理此案的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决定对李某进行审前调查与评估。
玉祁司法所接受委托后,对犯罪嫌疑人暂住地的村委干部、李某妻子、周边群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走访调查,全面了解核实李某的社会关系、群众关系等情况,并根据当地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从平时表现、犯罪原因、被判监禁刑的后果、群众意见等四个方面,为被告人李某出具了评估意见书,为法院量刑裁决提供了参考意见。(苏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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