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提高城镇低保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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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8:26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吴永哲通讯员朱润胜、李萍)近日召开的秦皇岛市民政工作调度会透露,从今年4月起,该市昌黎、抚宁、卢龙、青龙4个县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 秦皇岛的城镇低保制度建立于1996年,随着时间的推移,低保标准僵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确保全市城镇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让困难群众同样享受发展成果,
目前,该市民政局正在推进“分类施保”的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分类救助的针对性,以便让特困城镇低保对象享受到更多的温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