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多?“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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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8:4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4月14日讯从14日省卫生厅举行的全省医政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省卫生厅在医疗服务信息公示中,将对医疗纠纷较多的市或者医院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让其“曝光”。 据了解,今年3月,省卫生厅对2005年全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况和10起典型医疗事故进行了通报,这些医疗事故都是医方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今后对于医疗纠纷较多或由于
今后,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日常监督、定期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情况的主动监管和事前监管。发现医疗机构有违反医疗管理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将坚决予以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查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专门收集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问题的信息,对社会反响强烈、影响较大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等不力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记 者 彭 东 实习生 张文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