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看法:小赵家属可向学校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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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9:0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广东民生康田律师事务所余建军律师表示,凶手能够进入大学校园,又进入实验室,很可能是学校的保卫措施有疏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如果凶杀案的发生确与学校的安全管理不力有关,死者家属可以向学校提出索赔。索赔的项目一般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