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认证一律取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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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9:3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质监部门获悉,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署,全省将开展清理整顿非法认证专项活动。今后,未经国家认监委批准,任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从事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将予以取缔。 据了解,此次清理调查的范围包括三大方面:一是未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强制
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根据统一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活动。市、县各级质监部门要强化重点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将此次清理整顿专项活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要将加强认证诚信建设作为清理整顿专项活动的目标;要坚持边整治、边规范、边完善,切实防止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发生。清理整顿期间,全省各质监部门将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意见大、问题严重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另据了解,由国家认监委和卫生部联合起草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昨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事口腔保健用品认证的人员应当具备医学专业及相关工作经历,并按照《认证认可条例》及《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执业注册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认证活动。国家认监委对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此次征求意见为期20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