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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新“家”庇护流浪少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9:3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40个新“家”庇护流浪少儿

   一个暂时找不到住所的小女孩正和妈妈一起在长沙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进餐,这里成为她们的安全港湾。陈飞摄

   本报讯 湖南将新建和改扩建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40所,全面实施
“为了明天工程”,重点加强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未成年人以及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这是记者昨日从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十四次全委会上获悉的。

  流浪未成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容易被犯罪分子利诱和利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为了明天工程”将加强对这一边缘群体的教育服务和对不良行为的矫治,减少中小学生辍学、失学,防止未成年人过早流入社会,误入歧途。

  据悉,我省现已在长沙、郴州、怀化三地建立了专门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临时庇护的救助保护中心,并建立了72家救助管理站。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至今,我省民政和救助管理机构对2.4万名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了临时性的救助保护。其中,1.1万人被安全护送到籍贯所在地的救助机构;1.3万多人被送回父母或亲属身边;255名无家可归者被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十一五”期间,湖南将新建和改扩建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40所,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省14个市州都有一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保障受助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通过文化知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他们获得谋生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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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房子”温暖流浪儿

   本报讯 用爱与责任修筑起“大房子”,给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以家的温暖。昨日,记者了解到,长沙实施“大房子”流浪儿童救助项目的先进经验将在全省推广。

  1998年,长沙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做到“受助有记录,离去有手续,查询有档案”。在建设好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的基础上,还探索了“大房子”项目的运作。

  “大房子”项目是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延伸,它主要为6岁至18周岁有家难回、无家可归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相对稳定的临时居所,配备有相应的生活设施和专职的保育员和技能专业人员,实行开放式管理,并根据儿童的特点开展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对于适龄的未成年人则可以安置在附近的社区学校就读,以保障其受教育权。同时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与流浪未成年人所在社区、村委会、学校、家庭等建立联系,通过电话、信函、实地跟踪等方式,了解返乡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情况,及时提供有效援助,防止未成年人再度流浪。“大房子”项目实施以来,长沙先后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6856名,增强了流浪未成年人自信心,改变其孤独自私的心理状况,促进了健康成长。

  李卓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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