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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头赚一票”损毁声誉 沪上汽销业自行“洗牌”汽车销售员须过职业道德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9:55 东方网-文汇报

  ■文/本报记者顾一琼

  提到“汽车销售商”,人们很容易联想到“数量众多、鱼龙混杂”这类词语。然而记者日前从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获悉:沪上汽车销售行业要自行在行业内“洗牌”,全面推广汽车营销职业道德教育,年内,所有在岗的汽车营销人员除需具备岗位资质外,还得过“职业道德关”。

  汽车买卖标的额大,交易程序相对复杂,因而也容易藏有猫腻。经销商就好比交易过程中的“中间人”,究竟是“两头赚一票”,还是“协调双方、促成交易”,最终关系到整个行业的服务声誉。据悉,全市消保委去年共受理汽车消费类投诉468件,在汽车营销方面,营销员私自“打白条”、重收费轻管理、隐瞒细节情况等问题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点。

  为了树立行业的诚信形象,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2004年就制定了一系列行业内部规范,并率先推出了首份“汽车销售示范合同”,随着《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车的营销也开始走上了“品牌化”道路。然而,据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秘书长商锦书介绍,目前汽车消费中相关的“质量三包”规定尚未出台,而权威的鉴定检测机构数量稀少且费用高昂。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厂家和销售商很容易找到借口再三推诿,消费者也常常因举证不力而吃哑巴亏。

  “人员讲不讲诚信,服务有没有规范,是整个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汽车营销行业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具备相关学历及资质的更是稀少,不少入行者抱着“赚一笔就走”的心态。针对这一情况,去年9月,行业协会在广泛听取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市汽销行业销售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开始为汽车营销人员提供一系列的职业道德培训。

  “真实用,大学里都学不到这样的课程”,安徽来沪的小郭评价道德培训。去年底的首期培训班吸引了五十多名营销人员自愿参与,从汽车销售相关法律实务,到汽车营销人员职业道德等,让培训者获益匪浅。据悉,培训将侧重规范汽销人员的销售行为,确保汽销人员切实履行对企业和消费者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考核者,才能获得资格证,顺利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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