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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综合配套改革推出四项措施商标可作价出资入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9:55 东方网-文汇报

  ■记者钟慧实习生黄维报道

  本报讯浦东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将允许商标专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以商标专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最高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70%。昨天市工商局局长方惠萍宣布,工商部门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商的若干措施将在浦东新区率先试行,“商标专用权入股”是一个重大突破。

  据了解,在浦东先行先试的举措还包括:扩大工商浦东新区分局登记管辖权,把包括公有制企业集团和私营企业集团在内的所有内资企业集团,市国资委直接出资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设立的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的代表机构、研发中心以及由商务部、市外资委审批的非限制类外资企业的登记注册权下放到工商浦东新区分局。优化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办法,对符合国家利用外资产业政策,属于浦东新区审批权限且不涉及基本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前置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登记过程中,实行“一口同步受理,一次核发证照”。将企业不良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的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005年2月,市工商局曾推出促进浦东新区企业发展三项政策,即企业注册资本分缴办法、人力资本出资办法和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办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截至去年末,工商浦东新区分局已核准注册资本分缴企业197户,注册资本总额63.15亿元;人力资本出资企业37户,人力资本出资3094万元;全年浦东新区共有4.65万户企业参加年检申报备案,其中84%的守法企业予以当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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