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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大明(集团)原总裁贪污受贿4191万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10:30 石家庄日报

  据新华社电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裁李荣兴等三被告人特大贪污、受贿案,13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自1999年10月至2004年3月,李荣兴利用其担任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便利,采用收入不记账、骗取等手段,两次贪污公款共3698万余元。此外,李荣兴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7个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现金、银行
储蓄卡、美元、港元、高级组合音响等折合人民币493万余元。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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