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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将试行行人交通违法单位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10: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备受关注的“行人交通违法单位受罚”措施,将从4月20日起在郑州试行。个人交通违法情况将与个人评先、福利待遇相挂钩,其所在单位的评先评优也将受到影响。拒不接受处罚的违法行人,将被行政拘留。

  昨天上午,郑州市文明办和公安局公布了两家单位联合制定的《郑州市行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该《规定》明确提出,对市
、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凡个人全年因交通违法被记录3次的,建议所在单位取消个人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评选资格。对国家、省、市、区级文明单位员工,个人因交通违法还将被扣发文明奖。对于郑州市大中小学生,凡个人因违反交规被记录3次或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一般交通事故的,将取消该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先进评选资格,取消该生的保送资格、奖学金资格。个人交通违法情况还将与所在单位创先评优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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