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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国有大中型煤矿农民工权益 年内农民工必须参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12:24 黑龙江日报

  记者 古文洪

  旨在保障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安全权益的“平安计划”即将在全国启动,劳动保障部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全部煤矿企业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其中,今年内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要实现全部参保。

  劳动保障部13日至14日在郑州召开的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上透露,近年来,全国各地将农民工比较集中、工伤风险较高的煤炭、建筑等企业作为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的重点。截至2005年年底,各主要产煤省份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农民工基本实现全部参保。

  按照即将启动的高风险农民工工伤保险三年覆盖计划即“平安计划”,2006年,全国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要全部参保;2007年,半数以上小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实现参保;2008年,全部合法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

  今后,凡不给农民工参保的用人单位,要自行负责支付其工伤医疗费用。“平安计划”初步拟定的配套政策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注册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将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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