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方面将继续推动两岸医疗卫生交流与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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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16:05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专稿(记者 郭胜昔 林凌):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陈云林今天(15日)在北京宣布,大陆方面将继续推动两岸医疗卫生交流与合作。 陈云林在当天闭幕的两岸经贸论坛上表示,大陆方面将继续欢迎和鼓励台湾医疗机构与大陆合资、合作兴办医院,台湾投资者最高股权可占70%;准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执业注册和为期1年的短期行医,期满后可申请延长。此外,为方便台湾同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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