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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案中自杀警察家属被律师追讨代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2:1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前天上午,澍铧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腾将一份诉状交到朝阳法院,要求“佘祥林杀妻案”自杀警察潘余均的家属,支付拖欠他的代理费和差旅费共23604元。

  去年5月25日,曾经办理“佘祥林杀妻案”的民警、湖北京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教导员潘余均被发现自杀身亡。由于潘余均死前曾写下血字:“我冤枉”,因而其家属希望为他讨个说法,便找到北京律师沈腾,并在他的帮助下起诉湖北省纪委。

  沈腾说,根据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潘家应该支付代理费2万元并负担差旅费。在沈腾提供了法律服务后,潘家单方终止了合同,并拖延支付代理费等。昨日,沈腾律师向朝阳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潘妻。

  由于沈腾的诉状出现了错字,法院昨日没有受理,并要求沈腾修改后于下周一重新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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