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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交集团出台规定 整治"四乱"奖惩分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2: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记者昨天获悉,合肥公交集团出台相关规定,整治“四乱”实施奖惩制度。

  合肥公交集团明确,将“四乱”治理工作列入文明创建及年度精神文明目标百分制考核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整治“四乱”活动成效明显,受到合肥市文明办、市文行办、新闻媒体表扬的个人
、单位,集团公司将给予通报表彰,所在基层单位给予受表扬的职工适当的物质奖励。同时,凡发生 “四乱”行为被新闻媒体或上级检查曝光的,行为人和其所在单位都将受到处罚。

  (宗合 丰贤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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