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4·6”化工厂火灾未造成松花江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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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2:53 哈尔滨日报 | |||||||||
新华社哈尔滨4月15日电 哈尔滨市松北区新光化工厂4月6日发生稀料原料储罐火灾事故后,由于当地政府部门及时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灭火抢险和全面清理现场残留物,没有给松花江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附近生产生活正常。 4月6日15时30分左右,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镇东明村的新光化工厂稀料原料储罐发生爆炸,引发火灾,造成两人受伤。当晚火被扑灭。灭火用消防水170吨,一部分散落到
据有关人士介绍,这个化工厂是松浦镇的集体企业,该企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投产,不到三天即发生了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已将发生爆炸的一个储罐、起火的两个储罐及其余储罐,连同仓库内环保部门确认的一些油漆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都送到了哈尔滨市环保局固体废物交换处理中心,进行专业化处置。他们同时对周围一公里左右的村屯水井进行严密监测,到目前为止没有监测出相关污染物质。 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有关人士介绍,在事故发生时,当地政府和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同时开展了跟踪监测,厂区内的水样中检出苯酚、甲酚等物质。 4月7日,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又对空气及起火罐中的残留物进行了采样监测。空气中未检出异常污染物。 4月10日,市环保部门再次对厂区、附近各村的井水进行了监测,苯酚、甲酚、三甲苯等污染物均未检出,地下水没有受到污染。监测结果表明,此次事故并未对松花江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哈尔滨市已于4月12日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等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公安部门已组织警力,全力追捕在逃的企业法人代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