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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行驶逾1.5万公里 的哥挨罚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5:4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每月行驶里程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公里,否则每超1公里罚款1元”,江苏苏州一家出租车公司实施这一新规。日前,江苏的一位出租司机因为超出行驶里程的上限,要求交纳罚款1143元。司机不服,将出租车公司告上法院。

  近日,这一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苏州出租公司设月最高行驶里程被司机起诉”案在江苏工业园区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3月2日,苏州的哥高先生收到通知,要向公司缴纳1143元罚款。原来,公司去年12月1日出台了《关于控制车辆每月行驶公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内部规定,要求每辆出租车每月最多行驶1.5万公里,超过1.5万公里的,超出1公里罚款1元。高先生2月份“超标”1143公里,要罚1143元。公司提出,要么缴纳罚款,保证今后不再超时经营;要么辞职,承担违约责任。

  “出台这一规定,实际是对司机负责!”庭审中,被告公司提出,去年5月和10月,公司的车曾发生两起重大恶性交通事故,事故都发生在凌晨两、三点钟,都是由于驾驶员疏于观察造成的。一些的哥不顾自身休息,超时、疲劳驾驶,公司为此才出台了《办法》。

  “公司的做法实际上是为了减少车辆磨损!”高先生说,“限制车多跑可减少车辆磨损,推迟报废时间,多收一段时间的‘份子钱’。公司若真想让人休息,就应该降低‘份子钱’。”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实习记者 李凌鹏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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