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女逼婚不成切腹殉情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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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7:4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朱晓露) 相约各自离婚永远生活在一起,谁知情郎却不守诺言。痴情女子当着情郎面切腹自杀身亡。为此,死者家属将这个“薄情寡义”的情郎告到法院。本报曾独家报道的“痴情女逼婚不成切腹殉情”一案近日宣判,浦口区法院判决驳回死者家属诉求。 今年39岁的杨芬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丈夫张池老实敦厚,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去年10月25日,杨芬跟丈夫协议离婚。离婚后,她在租来的房子里跟赵顺同居了。同居后不久,杨芬发现赵顺根本不想离婚。为此,两人多次争吵,后来赵顺干脆搬回了家,躲着杨芬。 当年11月21日下午,杨芬约赵顺在浦口区凤凰山公园见面了断这份感情。结果,杨芬当着赵顺的面切腹自杀身亡。经民警调解,赵顺表示愿意支付2万元作为补偿。今年2月,因赵顺一直未如数支付2万元,杨芬的家人委托马健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大新,将赵顺告到浦口区法院,索赔6万元。 庭审中,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的争议较大,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4月11日上午,浦口区法院永宁法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杨芬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杀身亡的责任应由其自己承担,赵顺不承担责任。但赵顺在杨芬死后同意支付2万元,法院应当准许(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豆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