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个人交通违法单位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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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8:53 扬子晚报 | |||||||||
郑州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备受关注的“行人交通违法单位受罚”措施,将从4月20日起在郑州试行。个人交通违法情况将与个人评先、福利待遇相挂钩,其所在单位的评先评优也将受到影响。拒不接受处罚的违法行人,将被行政拘留。14日上午,在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上,该市文明办和公安局公布了两家单位联合制定的《郑州市行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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