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新规:严禁着警服者在饭店喝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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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8:5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着警服到餐饮、娱乐场所饮酒的,视为工作时间饮酒,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安机关110受理举报。”据红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湖南省公安厅近日向各市、州、县公安局印发的《湖南省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中作出上述要求。 两名以上民警集体违反规定饮酒或酗酒的,对在场职务最高者从重处理;职务相同
对现场督察中发现的检察、法院、司法、国安系统的民警酒后驾车的,由督察部门作好现场督察记录,移交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侯颖/编制) | |||||||||